信用卡代偿平台“腾旅通”涉嫌拉人头式传销!
发布时间:2019-10-9 16:53|来自:网络整理|发布者:手机POS网中新经纬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信用卡代还款软件在产品设计上都做出了层级代理、分润模式,并采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拓展客源。
以腾邦国际旗下“腾旅通”为例,中新经纬在一个微信群中看到,其代理人员以“降低费率”为名,推荐群内成员升级VIP。该人员表示,分享3人实名注册可以自动升级VIP或者可以付费88元成为VIP,还可以赠送成为A1服务商。在一张服务商收益测算表中写到,服务商团队等级从A1-A8共8级,服务商等级不同,还款、收款的费率以及分润也不同。上述代理表示,在成为服务商后,可以从发展的团队成员业绩中获得佣金。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从卡主管的层级设置和计酬方式来看,或涉嫌构成传销了,而腾旅通需要看是否可以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业绩中取得“返佣”。
“不同于传统传销,新型传销不再试图控制人身自由,而是努力控制人的精神与观念。新型传销之所以能实现这一点,就在于通过各种概念、模式的包装,让参与者真正认可,进而全力投入其中。”赵占领介绍。
赵占领表示,新型传销本质仍是传销,具备传销的两个基本构成要件。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这也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其二是计酬要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赵占领进一步强调,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对于其发展模式涉嫌传销的问题,中新经纬致电卡主管母公司上海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对方表示,要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再给出答复。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腾旅通母公司腾邦国际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道谁负责回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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